4 dic 2011

The Walking Dead

 聽說中文翻譯成"行屍走肉"..

這部影集每一季都超級短的,昨天剛看完第二季的最後一集,覺得無比的心酸 ( 這季才七集耶!) 又要整整等一年才看的到了。

去年的現在開始看,是剛到智利的時候,每天都跟我的智利好友看到三更半夜,一開始我覺得很噁心 那些殭屍 但是現在看到都覺得很好笑,默默覺得化妝技術很好。話說,人心比殭屍恐怖, 應該就是此劇的重點之一。當然偶爾也會看到野地綻放的花朵,有人的地方就有紛爭,醜惡,卻也有某一剎那看到人性的善良和芬芳。

又有時候,我們看到某個CHARACTER的掙扎,和內心世界自我的衝突,然後發生改變。做為觀眾的我們,若是可以站在每一個角色立場去想,其實也不難去理解他們的世界。





就像RICK跟SHANE的衝突,RICK是一個非常柔軟善良的人,他常常把責任一肩扛在自己身上,扮演著有點像超人的角色,也因此會把自己與家人曝露在危險中,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英雄式主角。



而SHANE,他是自私自利的,會為了自己的生存逃跑 用槍打肥仔,然後肥仔就跑不動被殭屍咬死了。他們是有機會一起生存的,但是機會較低,SHANE是一個非常理智的人,他可以把感情面埋起來做他"應該做的事"。















這讓我想到Harvard 有關JUSTICE的演講。或是Cormac McCarthy 的 THE ROAD.

在面臨生存的關頭,到底什麼樣的道德水準是可以接受的? 什麼是人性以及正義?是什麼區分活人和死人,活人及動物?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、弱肉強食絕對是生物界的法則,那人類呢?有思想有教育的"萬物之靈"是不是可以不同,抑或是被期待應有所不同?

No hay comentarios:

Publicar un comentario